- 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,可直接抵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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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課程名稱完全相同。
- 學分數高於或等於本院課程之學分數。
- 若本系課程有輔導課,所修之他系課程也有輔導課。
- 其他疑問,請mail授課大綱至tychen@gm.scu.edu.tw,並註明欲抵免本院哪一門課,由系辦報請主任審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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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不承認重複修讀(名稱相同)之科目。
(三)不承認多修的通識(超過12學分的部分)。
(四)若有修讀輔系或跨領域學分學程,可承認10學分,若無,至多承認16學分。